河南省擬為綠色建筑立法 綠色建筑分為三個等級
12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鄭州召開,《河南省綠色建筑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二次審議。今年9月,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進一步規范綠色建筑有關活動,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促進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結合全省實際,制定條例是十分必要的。同時,常委會組成人員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和建議。包括完善立法目的、促進綠色建筑節能降碳、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等。
其中,《條例(草案)》二審稿在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增加了“推廣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的內容。
同時,《條例(草案)》明確,根據國家標準,新建綠色建筑由低到高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劃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應當明確綠色建筑發展目標、重點發展區域、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新型建造技術路線和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等內容,并確定碳減排的目標和路徑。
《條例(草案)》規定,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大于十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應當按照高于最低等級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鼓勵其他民用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級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此外,《條例(草案)》指出,鼓勵綠色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提升標準,降低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熱水能耗。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綠色建筑應當采用節水設施、安裝節水器具;景觀用水、綠化用水、道路沖洗用水優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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